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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房卻被騙?屋主控代書買家聯手詐騙- YouTube 

       新北市一名男子,今年年初於網路上傳遞賣屋訊息,沒多久一男聯繫多次前往看屋,最後雙方以2010萬元議價成交。怎知,買方找來熟識代書辦理買賣簽約,過程未簽下履約保證,買方直接將房屋所有權狀交給代書辦理過戶,事後儘管買方匯款400萬元頭款,但至此開始藉故拖延避不見面,最後連尾款1600萬都沒拿到,房子反被設定質押向民間借款1800萬,賣方氣得怒告買方與代書三人,涉及聯手詐騙買屋。對此,律師廖芳萱呼籲,被害人應立即提告以維護權益,而遭指控的代書《蘋果》截稿前仍未回應。 
        被害莊男指控,今年1月初,他在房屋交易網站PO文,以2200萬價格要出售舊房。不到一個禮拜,一名邱姓子男便與他聯繫,期間還陸續到場看屋兩次,最後雙方議定以2010萬元成交。 
簽約前,邱男表明要找認識的一位沈姓代書代辦簽約事宜,莊男不疑有他允肯。不料,雙方簽約當天,邱男卻臉帶愁容苦求莊男「我身上還有貸款,若向銀行申貸可能無法通過」要求以家人陳男名義簽約購屋,這樣才能順利申辦貸款,還要求延至4月底交屋付尾款1600萬。 
       莊男雖當場提出質疑,並要求簽訂履約保證,但卻被沈姓代書四兩撥千金撫勸「這種狀況很常見」、「履約保證是保障買家權益,對賣家沒有任何影響,無需簽訂」,莊男雖心存疑慮,但因見邱男簽下本票做為保證,當下只好與陳男簽下房屋買賣契約。 
       莊男說,簽約當天邱男立即付了10萬元現金,翌日,再匯200萬簽約款,2月5日再付200萬完稅款,莊男依約給付印鑑及所有權狀給代書幫邱男過戶。沒想到,上月20日,莊男打電話要邱男付清尾款1600萬卻聯繫不上。經詢問沈姓代書,這才知邱男已向民間貸款公司質押設定借了1800萬失去蹤影。 
       沒想到,之後竟有一名洪姓男子致電受害莊男說,他是邱的朋友,因邱男重病家中有變故,無法依約付款及出面處理,願代邱男居中協調、儘早付款,但直到上月30日付款期限截止,仍未收到邱男1600萬元尾款。 
       莊男本月2日親自到沈姓代書在北市大同區任職的事務所,準備取回邱男簽付的本票,卻驚見洪男穿著該代書事務所員工襯衫坐在事務所裡面,經詢問沈代書卻反稱,交款拖延是屬財務糾紛,為避免影響邱男權益,無法交付本票,要莊男自行提告,甚至還爆出邱男已向某民間借貸公司,將房子設定質押借款1800萬。 
       這讓莊男十分氣憤控訴,事發後邱男像人間蒸發完全聯繫不上,而陳男則僅在簽約時碰過一面,之後就神隱未見。他說,原將舊房出售,寄望能還掉貸款購買的新房房貸,不料,卻疑似陷入詐騙陷阱,現在的他,不但舊屋遭騙尾款沒收到,每月還得繳交貸款,面對巨額壓力讓他擔心,新房可能因繳不出貸款遭銀行收回,氣的到警局報案控告邱男、陳男、沈姓代書聯合涉及詐欺。 
        對此律師廖芳萱表示,買家邱姓男子已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」,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廖芳萱呼籲,被害人遇到此種狀況時應立即報警提告,切勿與對方再做協商,以免演變成財務糾紛無法提告詐欺。 
       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建議,買賣雙方一定要簽訂履約保證帳戶,簽約後買方所申請貸款匯入專戶,而賣方則須在交屋完成後,才能取得專戶內款項。如此確保賣方可以拿到尾款,買方也不須擔心賣方耍賴不交屋。 
      《蘋果》日前前往沈姓代書執業的事務所詢問回應,但事務所一位許姓法務出面表示:「沈代書不在所內,目前連繫不上。」要求記者留下電話,再請沈代書回電,但截至《蘋果》截稿前,不但未接獲沈姓代書來電回應,致電沈姓代書也都未接直轉語音留言。 
       有網友看了《蘋果》報導留言揶揄,台灣真的是不適合居住...太亂了...到處都是詐騙、毒品,果然是詐騙王國「台灣」。還有網友直指台灣法律對詐騙犯太過仁慈,台灣法律就是這麼輕,還暗諷台灣是詐騙的天堂~萬歲。 
       也有網友直指,代書不只是共犯,可能還是主謀,要當事人要一併提告才對。也有網友說, 說什麼履約保證是在保障買方不是保障賣方,聽他在放屁,要賣方盡量找有品牌正派的房仲業者!(黃子騰、曾伯愷/新北報導)《本文轉載自2018/5/13蘋果日報》
 

☆延伸導讀: 

屋主自售,少了仲介費好划算?沒做「履約保證」,小心成為冤大頭

如何防購屋詐騙?勿貪便宜,找品牌房仲

假賣屋真詐騙!警方破獲賣屋詐騙集團_蘋果日報

假買屋真詐財!警疑是「組織性騙局」_中時電子報

買屋遭詐騙200萬!頭期款剩10萬_好房網News

「假賣屋真詐財」詐騙買主抱上百萬現金面交騙徒_聯合新聞網

從買賣房屋詐騙案例談買屋賣屋應注意事項(上)_台灣法律網-律師事務所

從買賣房屋詐騙案例談買屋賣屋應注意事項(中)_台灣法律網-律師事務所

從買賣房屋詐騙案例談買屋賣屋應注意事項(下)_台灣法律網-律師事務所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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